为统筹做好以工代赈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工作,定西市突出抓好四个关键环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项目和资金走”的原则,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高质量谋划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注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项目规划选址和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批复等前期手续,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确保资金和计划下达后能够尽快执行,避免资金闲置。对符合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相关要求的,尽量合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简化用地、环评、规划等审批程序。 二是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压实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责任,认真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的要求区分劳务工程量和机械工程量,在项目必要性分析中加强对工程建设吸纳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效果的论证。项目实施方案中专门设置“项目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测算”等章节,对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就业效果进行分析;明确劳务报酬“谁来发、发给谁、发多少、怎么发”等相关内容,逐项测算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额度,并在项目概算(预算)表中逐项予以单列。 三是优化项目建设组织方式。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等政策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不招标。积极学习借鉴和探索创新“村民自建”“村工程、乡代建”“乡镇当业主、村级合作社做施工单位”“国企+镇村”等新务工组织模式,通过组建县乡两级政府乡村建设公司、劳务公司、村级劳务合作社或施工队、村民理事会等,自主承担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充分组织本乡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四是扎实做好项目审查遴选。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按照“省负总责,省、市、县逐级审查把关”的原则,采取集中审查、公开评审、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项目是否符合以工代赈政策要求、是否符合资金投向范围、项目前期手续是否完备等方面,开展前期工作审查和遴选。采取“查重”等有效措施,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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