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按照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一年一大步、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2024年9月底前在各县全面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90%以上的县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到2026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27年底,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
《实施方案》从3个方面提出18条重点任务,对县域医共体的外部管理、内部运行、完善服务、支持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施方案》强调了医共体建设的政策导向,围绕“强县域、强基层”目标,推动实现一般疾病在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明确了工作路径,根据建设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增强医共体建设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性。提出了发展要求,按照“紧密型、同质化、控费用、促分工、保健康”要求,确保医共体建设行稳致远。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加强监测评价,以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质量和费用、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药品质量安全、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每年开展县域医共体监测评价并通报排名;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县域医共体建设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正面宣传进展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县域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